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30 10:14:52 点击数:10

本年度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93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要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实施学校信息公开,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对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信息公开的期望,保障社会公众对学校基建、教育收费等信息公开的期望,是学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本年度,学校认真执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副组长,组员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处、就业处、学生处、图书馆、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政办公室,是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拟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校内各院部及职能部门指定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落实岗位职责,主动公开本部门应当公开的信息,积极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图书馆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与学校信息化建设、电子校务等工作协同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编制了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由近及远的,对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

学校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涵盖了:(一)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院及专业等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三)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等;(四)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五)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督导、就业政策、就业单位、毕业生就业信息等;(六)学籍管理、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的申请与管理办法、学生奖惩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七)学术委员会职责、制度、科研立项等;(八)新增专业申报及论证、审核等;(九)校企合作、订单班签约、组建等;(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学校将校园网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设有专门的学校信息公告栏、招标公告专栏、人事、财务、资产、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创业、学生管理信息等栏目。学校还充分利用校内即时通讯、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介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信息发布会、会议纪要等方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的信息2100余条;并根据需要设置了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场所。

学校在校园网和即时通讯系统均开设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还印制了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分发到每名学生和教师。

三、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规范用人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了《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实施。组织事业单位2018年度考核工作:编内共考核423人,优秀63人。编外共考核102人,优秀15人。组织2018年职称申报工作,共有70人参加申报,其中65人通过学校初审(中级42人,副高级21人,正高级2人)。编内外招聘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长春市强师计划,有4名211高校硕士与我校签约,还有29个岗位40个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和初选已经结束;通过公告、面试,完成了2018-2019年编外人员的招聘工作,共27人与学校签订合同。

教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教务处对工作职能进行调整和完善,制订《教务处岗位职责》明确教务处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修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与实施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学生获得国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省赛一等8个,二等奖4个。

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严格遵守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程序,本年度共评选出2019年国家奖学金1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85人,国家助学金1834人,共计454.71万元。将按评审流程,在学院和学校范围内公示,并按时、足额将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外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2018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外办、长春市外国专家局审批的我校因公出国计划,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及手续办理。学校在李春明校长于2019年6月24日至28日出访德国前后均在办公平台内部信息及校内公示栏对团组人员信息及出国项目信息等进行了公示。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制定2019年招生章程,其中对学校全称、招生代码、校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录取规则、身体健康要求、学历证书、咨询电话、招生网址、监督电话等信息于在本校招生网站中予以公布。学校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网站中开通“在线咨询”、发布《学校2019年招生咨询工作安排》,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联系方式。2019年度我校整体招生计划3505人,理科2850人;文科654人;实际录取2968人,录取率为84.68%,理科2458人,文科511人。其中单独招生录取1661人(理科1391人,文科270人),对口升学录取30人,高考录取990人,中高职3+2衔接转段287人。

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就业指南、职业指导、信息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就业状况调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岗位需求情况等信息内容,均在就业网站、就业微信公众号、电子视频、工作联系册中予以公布,向社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公开。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贯彻“优生推荐”、“困难帮扶”、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及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毕业生就业去向公开的原则。全年共召开了268场专场招聘会,共开发用人岗位13066个。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5.41%,就业总体专业相关度为92.30%,学生总体满意度为93.1%,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教育附加维修项目投资866.6186万元已完工待结算。2018年教育附加维修项目中标价为549.9079万元,已完成总进度的60%。汽车营销服务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建筑面积7070.71平方米,中标价为2310万元,2019年底竣工。汽车现代技术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国家专项资金为3600万元,中标价为5262.4464万元,2019年底完成总进度的90%,2020年5月竣工。学校自筹“学生浴室改造项目”中标价为97.3788万元,已竣工。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在不违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给予解答。2018—2019学年学校接受咨询800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微博、微信、QQ、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申请公开的信息学校没有收费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没有收到申请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

学校广泛开展学生、家长、校内教职员工、产学合作企业人员、社会人士、媒体从业人员等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进展。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